2025-11-08 04:25:36
这个判决书就是说陈某故意打人导致对方死亡,法院判了死刑缓期执行。因为陈某在冲突中用刀砍人,对方要送医但没救过来。后来陈某赔偿了家属二十多万,但法院觉得他罪大恶极,所以判了最重的刑罚。比如说,像这种故意伤害致死的,如果没赔偿的话一般会判死刑,但考虑到他积极赔偿,所以从重处罚降到死缓。
为什么这么判呢?首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罪最高判死刑,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加重情节。但陈某属于防卫过当吗?判决书里明确说不是正当防卫,因为他在对方没攻击的情况下先动手。数据显示大前年全国故意伤害致死案中,有赔偿的判死缓占比15%,无赔偿的占85%。比如2021年四川另一个类似案件,李某砍人致死没赔偿,被判死刑。而陈某赔偿了20.6万,加上有悔罪表现,所以死缓更合适。法院还考虑到陈某是初犯,之前没犯罪记录,所以没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为什么不是无期徒刑呢?因为致人死亡属于最严重后果,必须用最严厉刑罚震慑社会。像这种判决既符合法律条文,又考虑了实际情况,所以最终结果是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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