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04:04:09
股东大会是公司大事,要开得成得有股东来。得符合几个条件:持股30%以上的股东得参加,提前15天发通知,到会人数过半才能表决。主持人、记录员得在场,议题得提前公示,投票按章程来。
为啥这样讲?因为公司章程规定,持股30%以上的股东有提案权,提前15天发通知是法定的准备时间。比如某公司去年开股东大会,有45%的股东持股,但只通知了10天,结果有60%的股东没收到通知,开不成。根据《公司法》第101条,到会人数必须过半,比如100股公司,得有51股股东到场。主持人得由董事会指定,记录员要当场记录,议题必须提前公示,比如分红方案、增发股票这些事。模拟后可能变成“持股30%以上得参加,提前15天通知,到会人数过半才能开,主持人记录员得在场,议题得提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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