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8 04:31:27
电信诈骗取款人一般构成诈骗罪或帮助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取款人明知是诈骗资金仍协助转账,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若不知情但等工具,则可能构成帮助犯。比如大前年全国法院审结的电信诈骗案件中,取款人因帮助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的有1.2万人,占此类案件的37%。
之所以这样定罪,是因为司法解释明确区分了"明知"和"不知情"两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取款人若通过异常交易、多次转账等行为应当知道资金系赃款,仍协助转移,则按诈骗罪共犯论处。而前年公安部数据显示,全国破获的电信诈骗案件中,涉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占比达68%,其中取款人因"两卡"问题被追究刑责的同比上升42%。司法解释特别规定,为逃避侦查而转移赃款的行为,即使未实际获利,仍可能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前年浙江某案中,取款人因协助转移2.3亿元赃款被判刑8年,法院认定其通过频繁操作ATM机应当知道异常,构成共同犯罪。司法解释通过细化"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既打击直接参与诈骗的取款人,也严惩等帮助行为的"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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