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30 00:09:45
地役权就是甲给乙用地的权利,比如乙家排水要经过甲地,甲收钱或同意就行。比如说种菜需要邻居家水,或者过路权,甲同意后乙就能用了,甲收钱或同意就行。这跟借东西不一样,乙不能随便用,得签个协议,写清楚怎么用、用多久,甲不能随便反悔。
为啥是这个答案呢?根据《民法典》第354条,地役权得书面约定,而且不能滥用。比如大前年全国法院地役权纠纷有1.2万件,70%是排水、通行引发的。像杭州2021年有个案例,乙家菜地离甲家近,法院判决甲必须让乙用排水沟,甲收500块/年就行。这说明地役权要双方同意,还得合法合理,不能乱来。就像借东西得还,用甲地也得有规矩,不能甲说不用就不用,乙想用就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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