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8 04:36:10
香港破产令就是个人欠债太多还不起钱,法院可以帮他清债,但最长要等4年,期间不能还债,只能工作赚生活费。这4年时间叫破产期,过了才能申请复债,如果一直没还清,法院会自动清债。
为啥要定4年这么久呢?因为香港破产法想平衡债主和债务人利益。根据香港破产管理署大前年数据,当年有1.2万件破产申请,其中60%的人最终成功清债,但平均需要3.8年完成。这4年时间足够让债务人慢慢还债,比如每月还500元,4年总共还2.4万,刚好覆盖大部分小额债务。不过有人觉得太长,会影响找工作,毕竟4年内不能签无限责任合同,只能做临时工。但法律也规定,如果债务超过20万,法院可以缩短到1年,这样既能保护债主,又让债务人有机会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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