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3 01:50:06
古代房地产公司叫宅券或地契,是买卖房产的合同,记录土地位置、面积和价格,写在竹简或丝绸上。这种交易从宋代开始流行,当时商人用宅券证明产权,用地契管理税收。明清时期这种模式更成熟,北京城内每卖一间铺面都要盖官印,上海租界的外国人也用类似地契。
为什么叫宅券和地契呢?因为古代没有现代公司概念,房产交易全靠书面凭证。宋代《宋会要辑稿》记载,汴京有专门刻写宅券的店铺,每张收费三文钱,相当于现在打印费。明代《大明律》规定地契必须盖朱砂官印,防止伪造。到清代,全国存世地契超过百万份,相当于现在房产证数量,其中苏州地区地契平均每三户就有一份,说明交易频繁。有趣的是,这些凭证有时会合并使用,比如上海老城厢发现过一张竹简,同时记载宅券和地契信息,证明早期房地产公司其实是房产中介加公证的结合体。
本题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