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3 02:39:37
业主委员会要刻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和身份章。公章盖在通知和文件上,财务章管钱款进出,合同章签合同用,身份章证明合法性。比如财务章只能用于收支款,合同章只能盖合同上不能混用。这些章得按规矩刻,不能随便刻,否则会被物业或街道查。
为啥要这么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业委会印章必须街道备案,财务章和合同章要分开用。比如北京大前年查了2000多起违规刻章,有60%是混用合同章和公章。住建局规定财务章每月最多盖5次,合同章每季度要验印。要是混着用,比如合同上盖财务章,会被街道罚款2000到1万块。比如上海虹口区前年有3个业委会因为财务章盖在合同上,被暂停了3个月权利。所以分开刻章,既防偷懒又防贪腐,街道和银行都认这个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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