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00:35:22
土地十年没开发的话,是有权收回来的。不过得按照法律规定给补偿,不能白拿。比如说有些地方收了地,会按市场价七成来算钱。但具体能不能收得回来,要看当地有没有写清楚这条规矩。
为什么能收回来呢?因为《土地管理法》第48条说了,土地连续两年没开发就收走。不过补偿不能少,得按市场价70%以上给。比如去年某市收了块地,每亩市场价五万,给三万五补偿。还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7条也说了,收地前得开听证会,让周围的人说话。要是十年没开发,收回来还能再卖,但得把补偿的钱算清楚。比如说北京有个区去年收了三百多亩地,补偿了四千万,后来又卖了两千万,赚了六千万差价。不过这种情况不多见,大部分都是按补偿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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