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00:47:24
房主赠予的东西得房主自己所有,不能是借的或租的,而且得书面写清楚赠予内容和时间。要是没写明白,以后容易扯皮。比如说送个车位,得说清是地下还是地面,得标明具体位置,还得写明赠予日期,不能说现在送 later 可能变卦。
为啥得这么严格?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赠予合同得书面形式,特别是涉及不动产的,必须签正式合同。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司法解释也说了,没书面证据的赠予,房主反悔法院不支持。去年北京朝阳法院处理过23起类似案子,有17起因为没写明赠予范围被驳回。要是房主口头说送东西,邻居或亲戚要闹,只能打官司,光诉讼费就要交2000块起步。再说现在房产交易流程复杂,过户得房本名下,没书面赠予书连网签都办不了。所以书面写清楚赠予内容和时间,既防纠纷又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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