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01:01:34
开发商跑路了,物业公司没着落,业主们可能觉得不交也没事。但实际物业还在维护小区,比如垃圾清运、安保巡查这些基础服务,得有人出钱。如果业主都不交费,物业停工了,钱还是得业主自己补交,或者找托底处理。
为啥是这个理儿呢?根据大前年全国住建部数据,烂尾楼项目有30万个,物业费收缴率不足40%。民法典271条写得明白,只要物业继续提供服务,业主就得交费。比如北京朝阳区的案例,2000户业主拒交物业费,结果法院判决补交近百万。物业停工后重启服务,业主不交费会影响其他业主权益,但钱不会白花,开发商跑路了,烂尾楼最终由业主或接手,费用还是得算到业主头上。比如上海浦东的"中星翡翠"项目,烂尾3年后续建,业主补交了8年物业费才拿回房子。所以不交钱看似占便宜,钱还得自己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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