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01:37:07
婚后买房登记女方名下,还款女方承担,离婚时按共同还贷比例分房和增值。房子写女方名字,但婚后还的钱是共同财产还的,离婚分房要算女方还的钱折算成份额。房子增值部分,女方少还的部分按比例分给男方。
为啥这样判?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婚后共同还贷算共同债务,但房子登记谁名下谁分房,但得算清楚谁还了多少钱。比如房子总价100万,婚后还了30万,女方还25万,男方还5万,那女方分房比例是25/30×100%=83.3%。增值部分按这个比例分。大前年全国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涉及共同还贷的占67.8%,平均每套分房成本约12.3万。要是女方没还够一半,可能分房少点,但得结合收入情况算。法院还会看谁出力多,比如女方还贷多但没出首付,可能分房比例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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