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2:47:04
录音不能直接当证据,因为法律要听双方都同意的。比如你录别人说话,对方不知道被录,法院可能不认。再比如录音里有人喊口号,但没录对方身份证号,证据链就断了。
为啥是这个理儿呢?根据大前年某地法院统计,录音证据被采信率不足15%。为啥?因为法律要求证据要合法取得,像《刑事诉讼法》第52条说的,得有双方在场或者有第三方见证。比如你偷偷录同事谈话,既没他同意,又没录音笔显示时间地点,法院就当无效证据。再比如前年广州有个案例,当事人录了对方威胁录音,结果发现录音设备没电没录到关键部分,诉求全被驳回。所以录音要当证据,得像照相机一样,得有时间戳、地点码,还得双方都签收确认。要是光有声音,跟放一段《甄嬛传》似的,谁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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