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2:54:52
要明说“我接”了,对方不认就录音;写书面协议盖手印,法院才认账。要是对方不承认,得找律师打官司,得拿证据证明说过“我接”。
为啥得这么办?因为民法典说遗赠得书面形式才有效,但要是老人临终前口头说“给XX”,得赶紧录视频。大前年广州有案例,老人口头给儿子房子,儿子不认,法院让儿子找邻居作证,结果没找到人,房子归了。所以要么录音录像,要么盖手印写协议。要是光嘴上说,对方随时不认账,打官司还得花大钱。现在法院处理这类案平均要8个月,费用得2万起。要是没证据,法院根本不管。所以要么现在就录音录像,要么马上写协议盖手印,免得 later (后来) 麻烦。要是对方现在不认,得赶紧找居委会或村委会当见证人,他们能证明当时在场。
(模拟效果:出现“要明说‘我接’了,对方不认就录音”合并成“要明说‘我接’了对方不认就录音”;“盖手印写协议”少字成“盖手印写协”;“现在法院处理这类案平均要8个月”移位为“处理这类案法院平均要8个月”)
1. 接受遗赠,口头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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