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3:01:22
法院判决前先给钱或东西给当事人用,比如工资款、抚养费这种急用的,等官司打完再算总账。就像借钱先还利息似的,确保当事人不挨饿不冻着。这个规定主要是怕打官司要等太久,当事人活不下去。
为啥这么设计呢?因为以前打官司要等判决,有些钱款可能等不到。比如大前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里,执行案件占36.7%,其中先予执行适用率8.2%。北京法院的数据显示,前年通过先予执行到位金额超12亿,比正常执行快3-6个月。有个案例就是农民工被欠工资,法院先给发生活费,后来判决后多退少补。这规定就像给急症患者开止痛药,等确诊再治本。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前年司法统计公报,北京高院执行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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