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3:17:16
法院要讲好案例故事,得把法律条文变成大白话。比如判了件偷窃案,就讲清楚偷东西为啥违法,该赔多少钱,还要说清楚做人的道理和纪律规矩。这样老百姓听得懂,也记得住。
为啥得这么做呢?因为要解决实际问题。现在全国法院每年发布典型案例2.3万件,但群众满意度只有78%,数据说话。比如北京某区法院把交通肇事案改编成动画,播放量破千万,纠纷下降40%。这说明讲案例比念文件管用。再比如浙江法院搞"巡回法庭进村头",前年办了1.2万场,调解成功率达92%。可见结合案例释法,既能普法又能解难,还能树新风。要是光念法律条文,就像念天书,大家肯定不爱听。所以法院得把三个"以案"结合起来,像炒菜要放盐放糖,既讲清道理又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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