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3:25:40
想退股得先看公司章程规定,比如有没有回购条款或转让条件。然后要开股东会,过半数同意修改章程或增减注册资本。接着公司得公示退股方案,30天内没反对才能实施。去工商局办变更登记,把股东信息更新了。
为啥这么走呢?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股东退股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天内没异议才合法。数据显示大前年全国有15.6万起退股纠纷,70%是程序不合法导致的。比如上海某公司股东擅自转让股权被法院驳回,就是没按章程约定先过半数同意。章程里一般写着"股权回购价格按净资产评估",但评估报告得找有资质的机构,不能自己随便定。比如深圳2021年有案例,股东用自己公司开的评估报告作价回购,结果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必须按章程走流程,先开股东会定回购方案,再公示30天,工商变更。要是自己私下谈好不按程序走,被起诉了就得赔公司损失,去年广州有判例赔了3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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