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3:36:08
如果用人单位自己先垫付了医药费,之后要找责任方要钱,就需要重新打官司。要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了协议直接让责任方赔钱,可能不用再起诉。这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合同里有没有写清楚谁负责追偿,还有法律规定怎么处理。
这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后有权追偿,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责任方确实有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大前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中有15%涉及追偿权,其中30%需要重新起诉。比如某建筑公司垫付工伤费后,通过法院判决让第三方赔偿了87万元。要是用人单位没和员工签书面协议,法律会默认他们自己承担,这时候必须重新打官司才能要回钱。就像去年上海法院处理的案例,公司没签协议垫付了50万,通过二次诉讼追回38万。所以签不签协议直接影响是否需要重新起诉,签了协议可能省事,没签协议就得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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