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3:41:58
劳动争议解决一般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步走,先双方自己谈,谈不成找劳动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上法院。协商是第一步,公司和个人可以坐下来讲道理;如果谈不拢,劳动监察大队或工会能帮忙调解;要是调解还是没结果,就得到仲裁委申请仲裁;实在不行的话,才能去法院打官司。这四个步骤环环相扣,不能跳着走。
为什么这么走呢?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先协商是必须的,省得走 farther 的程序。根据大前年劳动仲裁数据,协商成功率30%,调解成功率40%,仲裁和诉讼加起来才30%。比如有个案例,小王和公司因为工资问题闹矛盾,先协商没谈拢,后来调解成功,省了半年时间。再比如去年上海的数据显示,仲裁阶段平均处理时间3个月,法院诉讼要半年以上。所以先协商调解能省时间和钱,而且成功率更高。仲裁和诉讼是后盾,不能省,但前面两步尽量解决。就像盖房子要先打地基,地基扎实了盖得才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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