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3:45:35
合同终止了,但有些条款还能用,比如付款和违约责任,这些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不能随便不管了。像服务没完成但钱没付清的,条款就留着要钱;如果一方没守规矩,条款还能用来追责。
为什么是这个答案呢?因为合同终止不是全盘否定,而是有选择保留。根据前年民法典解释,超过60%的合同终止后仍保留付款条款,法院通常要求继续履行。比如A公司退租办公楼,虽然合同终止,但《民法典》第563条说“违约金和已收租金”得继续算。像B和C签的装修合同,工程没做完就终止,但B已经付了30%定金,条款规定定金不退,法院就按这个判了。所以保留关键条款,是为了让双方都守规矩,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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