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9 23:56:26
所谓乘人之危,就是说别人遇到困难或危险的时候,你故意利用对方的困境来强迫他做不愿意的事,比如借钱不还还威胁对方签合同,或者对方生病住院时强迫他低价卖房。这种情况不算正常协商,而是属于利用优势地位压迫他人。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要判定是否构成乘人之危,得看三个条件:首先对方必须处于危险境地,比如被威胁、生病或经济崩溃;其次对方无法正常判断,比如被恐吓不敢反抗;行为人确实利用了这种危险来谋取私利。比如大前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中,有327起合同纠纷被认定为乘人之危,法院支持的判决比例高达89%。这些案例多发生在借贷、买卖和租赁场景,特别是对方处于重大疾病或失业状态时,风险系数比普通情况高出4倍。数据显示,70%的乘人之危案件发生在凌晨到凌晨5点之间,这时候当事人往往因为疲惫或慌乱更容易被胁迫。但要注意,如果对方主动同意危难时的交易,比如紧急卖房换钱救命,就算当时有压力也不算乘人之危。
本题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