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00:09:18
你说的诱供骗供就是警察或官员用手段让嫌疑人自己说出假话或者被迫配合。说白了就是刑讯逼供的一种,根据《刑法》第247条,这属于犯罪行为。比如审讯时威胁说“不招就判重刑”,或者给好处让嫌疑人主动交代的,都属于这个范畴。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大前年数据,全国法院审结刑讯逼供案有327起,平均每年处理上百起,说明这类问题确实存在。
为啥说这是诱供骗供罪呢?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获取口供(《刑事诉讼法》第43条)。你看现在很多地方还在用“疲劳审讯”或者“指定地点询问”这些暗招,结果导致口供不可靠。比如2021年浙江某案,嫌疑人被关黑屋三天后招供,后来翻供了,改判无罪。数据显示,刑讯逼供导致的冤假错案占比超过15%(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报告)。现在国家在严打这类行为,但基层执行还是存在漏洞。比如去年公安部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有23%的刑讯逼供案发生在县级以下公安机关。所以啊,遇到这种情况要坚决拒绝配合,必要时可以拨打1238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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