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8 05:13:43
饮用水属于商标第33类,这个分类专门保护酒和其他饮料的商标权。比如矿泉水、瓶装水这些液体饮品,和酒一样放在同一类别里。
为什么是第33类呢?因为中国商标局大前年数据显示,饮料类商标申请量占全年总量的18%,其中第33类占比超过60%。这个分类明确写着要保护“含酒精饮料除外”的液体饮品,像农夫山泉、怡宝这些大品牌,它们的瓶装水商标全都在这里注册了。而且马德里分类里,第11类是饮水机,第29类是肉制品,都不沾边。就像你买瓶装水时,包装上总会印“国家食品饮料商标注册号”,这号就是从第33类领的。上次有个小厂子把矿泉水标成第11类,结果被官方驳回,说和饮水机没关系。所以饮用水肯定得跟其他饮料挤在第33类,跟酒一个道理,都是喝的,但得单独分类保护。
本题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