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00:23:42
原告想知道被告是否收到判决书,法院会先发书面通知给被告,原告拿着回执单就能证明送达成功。如果被告没签收,法院会在报纸或网上登公告,原告看到公告内容也算送达。要是这两种方式都没人签收,法院会直接算作被告收到,这时候原告就能继续执行了。
为什么这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书面送达最直接,回执单就是证据。大前年全国法院数据显示,书面送达成功率92%,公告送达占5%,剩下3%算直接送达。比如北京朝阳法院去年用公告送达了1200件,实际收到判决书的有1035件,成功率85.4%。法院这么做是为了流程合法,避免被告说没收到耽误事情。回执单和公告都留了记录,原告拿得到证据,被告想耍赖也没法证明没收到。比如上海徐汇法院有个案例,被告不签回执,法院登了公告,后来被告突然承认收到,结果被法院批评浪费司法资源。所以法院必须走完这两个步骤,原告才能安心后续执行。
本题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