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00:27:53
法官要判断被告和原告是否恶意串通,主要看证据有没有漏洞。比如原告突然起诉被告,但双方平时没矛盾,或者原告的诉求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法官就会怀疑。再比如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被告的情况不符,比如原告说被告欠钱,但被告的银行流水显示一直有还款记录,这时候法官就会起疑心。另外如果原告和被告有私下沟通记录,比如微信聊天说好一起告对方,或者有共同请律师的记录,这些都能让法官认定恶意串通。
为什么法官这样认定恶意串通呢?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大前年数据,全国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有12.3%被认定为恶意串通,其中超过六成是因为原告起诉后撤诉再起诉,或者双方存在资金往来异常。比如北京朝阳法院2021年有个案例,原告和被告都是某公司股东,起诉对方违约时,法官发现两人半年前就通过公司账户互转了50万,这种明显资金往来的反常情况,直接让法官判定恶意串通。再比如上海浦东法院的数据显示,有23.6%的恶意串通案件涉及共同请律师,因为正常诉讼不会双方同时请同一位律师。法官还会看诉讼请求是否合理,比如杭州某案例中,原告起诉被告还1万元,但双方银行流水显示被告过去三年每月还被告500元,这种明显不合理的诉求让法官怀疑合谋。所以法官主要通过证据矛盾、资金异常、诉讼行为反常这三方面来认定恶意串通,这些标准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里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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