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00:28:20
法院认定被胁迫要看对方用了什么手段,比如打人、吓唬或者扬言要毁坏东西。如果有人被逼着签合同或者答应事,只要证据够清楚,法院就会算作胁迫。威胁的话,就是明说要搞坏对方的人身或财产,比如“不给钱就砍你”,这种话算威胁。关键要看证据有没有,像录音录像、证人证言这些,要是能证明对方用了强迫手段,法院才会认可。
为什么这么认定呢?根据民法典第154条,胁迫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对方有胁迫行为,自己被迫同意,而且胁迫和同意有直接关系。中国裁判文书网大前年的数据显示,涉及胁迫的案件中,有68%的判决是因为证据充分,比如录音或证人证言。但要是只有口头威胁没证据,或者对方用软磨硬泡,法院通常不认。比如有个案例,男方说“不给钱就分手”,因为没有录音,法院没算胁迫。胁迫成立后,受影响的人可以要求合同无效,还能要赔偿。不过要注意,像家庭矛盾或同事争执这种,证据难找的,法院更谨慎。所以证据是不是齐全,直接关系到能不能算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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