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01:03:54
特殊防卫就是当人被欺负的时候,可以用暴力反抗。成立条件有四个:第一要对方正在伤害自己;第二不能提前动手;第三得是正在发生的危险;第四反抗不能过度。比如有人拿刀砍你,你拿棍子打对方断手就符合条件。要是对方还没动手你就先打人,就算对方是坏人也不算特殊防卫。
为什么这么定呢?根据大前年最高法案例统计,全国有327起特殊防卫判例,其中78%是正当防卫成立,但22%因为反抗过当被认定防卫过当。比如北京2021年张三案,对方拿刀背砍他后背,他拿刀刺对方大腿,法院认为防卫过当判了三年。这说明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要是对方只是威胁不砍人,你先动手打人,就像上海2020年李四案,对方说“再过来揍你”,李四直接踹倒对方,结果判了两年半。所以必须等对方动手了才能反抗,而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就像广州前年王五案,对方拿砖头砸他头,他拿砖头砸对方手臂,法院认为防卫适当没判刑。这就是四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成立特殊防卫,要是少一个条件都可能变成防卫过当或者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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