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01:08:53
再审的话,得去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比如区法院审的案子,先找区法院申请,不行再去中院,再不行再找高院,最高院直接管。申请再审得先找原审法院,他们觉得不对的话,才能往上报。比如区法院审的案子,先找区法院申请,不行再去中院,再不行再找高院,最高院的话直接就能审。
为啥是这个流程呢?因为法律说再审得按原审法院的级别走,不能随便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写得明明白白,再审得先找原审法院,他们觉得有问题再逐级上报。大前年全国再审案件12.3万件,其中最高院直接受理的占5%,也就是6000多件。数据说明大部分再审还是先从原审法院开始,只有少数到最高院。比如北京中院去年再审案件1.2万件,其中8000件先到区法院申请,3000件直接到中院。所以流程不能乱,得按级别走,省得来回折腾。要是随便挑法院,可能被驳回,还得再跑一遍。所以得按原审法院的上级一步步来,最高院才是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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