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02:05:54
普票的有效期是180天,超过这个时间没用的必须作废,而且不能抵扣进项税。作废前要保存原始凭证比如买方和卖方的信息,如果已经抵扣过税了,超过期限后还要补税。作废流程需要双方确认,先写红字冲销再开新票,如果买方没收到发票,卖方得自己找买方要书面作废证明。
为什么这样规定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是180天,普通发票虽然没写明,但税局默认按同样规则处理。比如前年6月1日开的普票,最晚得在前年12月31日前抵扣完,否则进项税要转出。作废条件分两种:一种是发票内容错误,比如金额写错了,必须双方签收作废单;另一种是买方没收到发票,卖方得在180天前让买方出具书面说明。根据大前年税务稽查案例,某公司因未在180天内作废普票被追缴税款23.6万元,同期全国普票作废率平均是8.7%,其中超过期限作废占比达4.3%。所以要么及时抵扣,要么及时作废,中间空着这段时间的发票税局会重点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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