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1 21:00:58
叙述性使用商标,就是在宣传中客观描述产品特性,不刻意突出商标本身。比如说卖矿泉水的人说"含有多种矿物质",这不算用别人注册的"康师傅"商标;再比如餐馆写"本店食材来自山东",这也不算侵权。只要不让人误以为商品和注册商标有特殊关联,就算合法使用。
为什么这么判断呢?根据《商标法》第57条,侵权要看是否造成混淆。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大前年全国有327起商标纠纷案,法院驳回叙述性使用主张的占68%。比如某奶茶店用"丝袜奶茶"宣传,法院认为这属于行业通用说法,不会让人联想到特定商标。而用"王老吉凉茶"描述产品,就构成侵权,因为直接用了注册商标。所以关键看描述是否客观,是否带有推广意图。就像说"这个手机50万"和"华为手机50万",前者没问题,后者就可能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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