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1 21:07:23
商标抄袭就是别人用过的图形文字颜色组合,你照着抄或者改得像,让人一看就搞混是哪个的。比如把“老王包子”改成“老王包饼”,或者把苹果商标画得像梨子,都属于抄。国家知识产权局说,大前年有3.2万件商标被驳回,1.5万件是抄别人家的。
为啥这样判?因为商标法第57条写着,用相似标志卖东西,让人分不清谁家货,就算抄。审查员会查重数据库和判例,像去年有家奶茶店用“蜜桃乌龙”被判定抄袭,赔偿了20万。数据说,70%的抄袭案是文字或图形太像,30%是颜色排版雷同。比如“蜜桃乌龙”商标被注册后,三年内相似商标有12件被驳回。审查员还会看有没有主观故意,比如先抄再注册,或者明知别人有还继续用。要是真搞混了买卖,就算没故意也算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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