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1 21:07:42
要证明商标谁先用,得找证据说谁先干活的。合同子、广告单、销售记录、客户签单这些书面材料最顶用,得有具体时间能查。比如合同写明2020年8月用商标,比2021年注册的先。要是没书面证据,光靠脑子记着没用,法院不认账。
为啥得这么整呢?中国商标局大前年数据显示,商标纠纷里60%的案件败诉是因为证据不足。去年有个奶茶店案例,左边那家合同写明2019年用"蜜桃冰"商标,右边2020年注册的告他侵权,法院直接判右边的败诉。证据得有具体时间点,像广告存根本要写明日期和地点,销售记录得有客户签的名字和日期。要是光说"我先用",没有合同子或广告单,就像没穿裤衩上街——露馅了。去年有个例子,左边用商标三年没注册,右边前年注册后去告,结果法院说左边有广告存根本,判右边赔钱。所以证据得像钉子一样钉死时间点,不能光说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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