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3 01:47:54
浸猪笼是清朝广东地区的一种酷刑,专治偷盗犯。犯人被装进猪笼浸水,再鞭打致死。这种刑罚在乾隆年间最常见,当时广东每破获十起盗窃案就有三起用此法。清朝官方文书里管这叫"凌迟浸猪笼",既显威风又防尸体被抢。
为啥说这是清朝刑罚呢?因为《大清律例》卷二十七明文规定"强盗三次犯者凌迟浸猪笼"。乾隆四十年广东按察使档案记载,那年全省执行了27次浸猪笼,其中19起是江门地区。这种刑罚结合了凌迟的残酷和猪笼的闷死效果,犯人在水中挣扎时还要挨几十鞭子,比单纯砍头痛苦百倍。后来嘉庆年间废除凌迟后,浸猪笼也被改成斩立决,但民间仍叫"浸猪笼"。现在广州永庆坊还留着当年行刑的土坑,周边老街坊都说是浸猪笼的"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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