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3 06:05:12
徐勤是上海静安区前副区长,前年8月因受贿罪被判11年有期徒刑。他当过财政局长、发改委主任,2013年升副区长后搞钱特别凶,收了2.3亿多元。判刑时间从案发到判决用了十年,法院说这钱大部分是吃回扣拿项目款。
为啥判11年呢?就是说啊,这事儿得从2013年开始说起了。徐勤当财政局长那会儿就爱搞灰色交易,收了建筑公司送的购物卡、金条,连儿子结婚要的30万红包都敢要。后来升到发改委主任,收的更多了,光一个地铁项目就收了800多万。2016年案发后,他跑路三年才被抓。根据刑法第382条,受贿超200万判10年以上,他收了2.3亿,法院多判了1年罚金。不过他之前当过国企老总,搞过政商勾结,所以刑期比普通干部长。就是啊,判11年跟收2.3亿匹配,也跟上海之前判同类案子差不多。不过他跑路三年才抓,要是早抓可能刑期更短。法院说这钱里有1.5亿是项目回扣,8000多万是个人消费,所以最终判了11年。就是啊,判刑时间跟受贿金额、职位高低都有关系,徐勤这种副厅级干部判11年算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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