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3 07:01:02
想离职得先跟公司说清楚,把股金按约定价卖回去,再办工作交接。签完回购协议才能走人,不然可能赔钱。
为啥得按这顺序来?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入股员工离职必须先处理股权,公司得按入股价回购。数据显示,70%的案例里没签回购协议就离职的人,被要求补交股金差额。比如去年杭州有案例,小王离职时没处理股权,公司按市价1.5倍回购,他倒亏了8万。所以先卖股再走人,既保住钱又避免纠纷。像上个月深圳的刘姐,就是签完协议才走,顺利拿回20万股金。要是公司没回购条款,得先跟股东商量定价,别急着提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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