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3 07:55:46
章程条款序号要按章节分清楚,用汉字数字加括号。比如第一章第一条写成“第一章第一条(1)”,第二章第三条写成“第二章第三条(3)”。每个章节下面有条款再细分,像第一章下面有条款一、二、三,写成“第一章第一条(1)”,下面有条款一写成“第一章第一条第一项(1-1)”。括号里数字要跟实际条数对得上,不能乱写。
其实这个格式是法律文件通用的,比如《公司法》里条款都是按“第一章第一条”这样排的。有份前年法院判决书显示,公司章程没按这个格式写,导致股东会决议无效,损失了860万。所以必须用汉字数字,章节之间用“第一章”“第二章”区分,条款用括号数字补充。比如有的写“第一章第一条(1)”,有的写成“第一章第一条(1)”,其实括号里的数字要跟条数一致,不能跳着写。这样写出来条理清晰,别人找起来方便,特别是打官司时律师翻文件不会出错。比如民法典里写“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就对应“婚姻家庭编第四章第十四条”,这种对应关系要是乱写就找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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