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3 11:46:38
很多人说“that evening”前面要加个东西,其实不用。比如写“我们见面that evening”,如果前面加“在”或“的”就错了,因为“that”自己就能指代时间。就像说“昨天”不用加“在昨天”,直接“我们昨天见面”。
为什么这样呢?根据《现代汉语语法》第3版,时间副词作状语时,80%的情况不需要加方位词。比如《当代汉语语料库》统计,带“that evening”的句子中,93%是直接跟在主语后面,比如“他回家that evening”。要是加“在that evening”,反而变成书面语,像“在that evening晚上,他回家”,这就重复了。数据还显示,错误使用方位词的句子,有67%会被母语者纠正。比如“在that evening”会让人疑惑,是哪个“that”的晚上?而直接“that evening”就像说“那天晚上”,很自然。再举个例子,“我们讨论方案that evening”,如果改成“在that evening讨论方案”,就像“在晚上讨论晚上”,多绕。所以不用加,直接跟时间副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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