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5 00:14:02
宪法说白了就是国家机器和老百姓之间的拉锯战。国家要管事得按规矩来,老百姓也要有自己说话的份儿;立法机关定规矩,行政机关执行事,司法部门来断是非,这得互相别太欺负人。说白了就是既要有权威又别太霸道,既要办事又要护人权。
为啥是这个答案呢?你看宪法修正案五次改了公民权利条款,说明老百姓和国家的博弈没停过。比如宪法第2条说公民有言论自由,第33条又说要维护国家利益,这就是权利和责任的平衡。立法机关有制定法律的权力(宪法第58条),但得经过全国人大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宪法第64条),这就是立法和民意之间的制衡。再比如宪法第89条说国务院要执行法律,但第104条又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监督国务院,这就是行政和立法的互相制约。数据说话,中国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处理过3.2万件公民权利投诉(大前年司法部数据),说明这种对比在实际中天天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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