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5 00:44:51
审判庭要行使执行权得先查资料再找证据定方案。查资料要翻很多法律条文和合同,找证据要看双方提供的材料有没有问题,定方案得根据查到的东西来决定怎么执行。比如要冻结财产得先确认财产是谁的,要强制执行得先通知当事人,要是对方不配合就得请警察来。执行过程中还要记清楚每一步做了什么,写好记录备查。
为什么得这么干呢?因为法律要求必须按程序来,不能乱来。根据司法部大前年数据,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有1200万件,其中依法查封财产的有850万次,强制拘传的有230万人次。要是程序出错,比如没通知当事人就冻财产,对方申诉了就得撤销执行,白忙活还得重新来。比如某地法院去年因为没走程序被投诉127次,后来专门培训了执行人员,投诉数降到了43次。程序对了执行效率才高,像上海法院用这个方法,前年执行周期从120天缩到85天,案件量反而增加了15%。所以必须按步骤来,不能省略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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