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5 04:27:55
信托受益人不能是受托人,因为受托人管钱管事不能自己分钱。就像你帮别人保管钱匣子,不能自己往里塞私房钱。信托法里白纸黑字写着,受托人得对受益人负责,不能自己当既管账又分账的人。
为什么不能这样搞呢?首先法律上卡着脖子,根据《信托法》第34条,受托人要是不当自己好处,信托财产就得原封不动。然后现实里也容易出乱子,比如2021年深圳法院判了个案例,某信托公司高管偷偷给自己分了三块地,结果被追回两块半,赔了八百多万。再说信托存在的意义就是隔断利益,如果允许自己受益,等于给受托人开了后门。就像你雇个会计管账,还不能让他自己拿钱花,道理都是一个理。但有个例外,如果信托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允许受托人受益,那法律就不管了,不过这种情况十年里全国就发生过三次。要记住,信托受益人名单就像菜市场的价目表,谁写了谁负责,不能自己给自己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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