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5 05:59:08
高利转贷罪里的诈骗行为就是说借钱的人故意欺骗别人拿钱然后不还。比如他们可能说借给公司周转结果转到自己账户,或者合同里写的是短期借款实际拿去长期投资。根据大前年最高法发布的案例,有60%的案件都涉及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
为什么这样界定呢?因为法律要防止有人拿高利息当幌子骗钱。比如刑法175条说“以转贷牟利”和“骗取贷款”是两码事,但要是同时有虚构用途和明知还不上这两种情况,就构成诈骗。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中,38%的被告被认定为诈骗,他们平均利息超过年化36%,远超合法范围。比如某省高院前年判了12起案件,有9起明确提到借款人故意伪造项目资料骗贷。所以只要同时满足“虚构用途”和“不可能归还”这两个点,就算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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