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5 06:33:53
公司发福利券做账分两步走,第一步把福利费记到成本里,第二步把应付职工薪酬记到负债里。如果福利券没花完,还要在期末把没用的部分冲减掉。比如公司发1000元券,先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00元,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1000元。等员工用掉800元,再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8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元,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元,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800元。
为啥这么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职工福利费属于与职工薪酬相关的支出,应该在发生时计入成本费用。应付职工薪酬是公司欠员工的债务,福利券未使用时属于负债,用掉后转为收入和成本。比如某公司前年工资总额500万元,福利费计提标准14%,那么计提700万元,但税务规定只能税前扣除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超过部分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补缴税款。如果福利券实际使用率只有80%,那实际税前扣除的金额是500万×14%×80%=560万元,比原计提的700万元少140万元,这部分差额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财务报表上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随着福利券使用情况动态变化,确保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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