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5 06:47:19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得按三步走:首先合同签了就开账,算好总价和付款时间;接着看工程干到哪步了,比如干到一半就收一半钱;等验收合格了才收全款。比如有个工地合同500万,签了就记250万收入,干到30%进度再收150万,验收完100万。
为啥得这么按部就班呢?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的建工准则,合同金额、履约进度、收款情况是确认收入的三大条件。比如合同签了总价明确,按工程进度算收入比例,像干到30%就收30%款。数据上有个案例,某公司签了800万合同,分四期收款,每期完成25%进度就收200万,这样既符合准则又避免垫资风险。要是没按步骤来,比如先收全款再干工程,容易被认定为预收账款,得等验收了才能转收入。比如2021年某建筑公司因先收款后施工被罚款120万,就是没按步骤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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