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5 07:45:19
先收客户钱记收入,再付员工工资算成本,扣税。比如派10个人,每人月薪5000元,公司收到150000元,先记收入;工资支出50000元,再记成本;剩下的100000元要扣增值税5%和个税,实际留公司的是87000元左右。
为什么这样记账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劳务派遣属于服务合同,收入确认要按合同约定时间算。假设合同约定预付款30%,先收到45000元,这时候就记收入45000元,成本15000元(10人月薪50%预付款)。等工资全发完再补记剩余成本35000元,同时结转个税和增值税。比如增值税税率13%,50%预付款的45000元里增值税是5850元,个税按累计预扣法算,假设税率10%就是4500元,实际应扣税10350元,最终公司实收35050元。这样分录既符合会计分录逻辑,又匹配税务规定,避免虚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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