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7 19:07:32
共有房产要拍卖得先过三关:第一关是所有共有人得同意,否则法院不批;第二关是房产没欠费或纠纷,比如物业费没交法院不干;第三关是拍卖价得够还债,不够就卖不掉。执行前要协商,协商不成才能拍卖,否则得等共有人同意。
为啥得这么麻烦呢?因为共有房产不是一个人家的,得保护每个人权利。北京法院大前年数据说,共有房执行案里60%因协商不成被搁置,上海也有类似情况。有个案例说老张和小李各占一半,老张想卖小李不同意,法院就拖着。所以执行程序得慢慢走,先协商再拍卖,才能不伤和气。要是共有人闹别扭,拍卖就黄了。法院得先发通知让共有人签同意书,签不成就等,等半年到一年才处理。拍卖价不够的话还得补钱,比如深圳有个案例拍卖价少500万,得补钱才成交。所以整个过程得按规矩来,不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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