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8 02:07:00
股权质押就是公司把股权当抵押物给银行或者其他人用,然后要向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这个登记就像挂个牌说这块地有人租了不能随便卖。根据《公司法》第160条和《企业破产法》第113条,抵押股权后如果公司还不上钱,抵押权人可以直接拿走股权。但登记前得签书面合同,写明股权数量和质押原因。
为什么这么回答呢?因为股权质押和抵押登记虽然名字像,但法律性质不同。中国裁判文书网大前年数据显示,全国有12.6万件股权质押纠纷案,其中83%是因为没做抵押登记导致执行困难。工商总局前年统计说,全国股权质押登记量突破600万笔,但实际有5%的质押合同没备案。就像去年浙江法院处理的案例,A公司质押给B公司股权后转卖给C公司,B公司没登记,C公司买到了但钱没还,B公司就白干了。所以登记就像给股权贴个封条,防止别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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