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8 02:08:33
计税基础为零的情况主要发生在资产无偿转让时。比如老王把房子无偿给儿子,或者张阿姨把存款捐给公益组织,这时候资产转移方不用交税,因为税法规定这类行为不计入应税收入。这种情况下,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零,就像从零开始重新计算一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所得包括财产转让所得,但第六条第三款特别规定,通过无偿赠送或者继承方式转让财产的,不计入应税所得。比如前年财政部数据显示,全国因无偿赠与房产少缴个人所得税超过120亿元,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占比超过60%。这是因为无偿转让没有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税法只能按零来确定计税基础。就像老李把祖传的玉佩给孙子,既没卖也没换,自然不用交税。不过要注意,如果父母给子女房子超过500万,可能需要缴纳契税,但个人所得税还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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