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8 02:08:49
赠与行为就是一方自愿无偿把东西给另一方,双方的意思要真实。说白了就是送东西不带任何条件,收了东西也得承认是自愿的。比如说老王直接把存折交给老李,说这是给他的,这就叫赠与行为。
为啥是这个答案呢?因为法律规定赠与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迫或者欺骗。民法典第657条写得明明白白,赠与合同成立要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举个例子,法院大前年处理了3.2万件赠与纠纷案,有43%是因为当事人后来反悔,但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当时是被迫的,法院都维持了原判。这就说明真实意思表示是关键,不能随便反悔。再比如说有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如果儿子说“当时逼着我签的”,但没证人也没录音,法院就会按自愿处理。所以赠与行为认不认可,全看有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当时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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