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8 02:16:43
保函保证金一般要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或者"预付账款"科目。企业根据银行开立保函的要求,存入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后,会计上要确认这笔负债。如果是银行直接代收代付的保证金,就记在"其他应付款-银行保证金"明细科目下;如果保证金需要按合同分期支付或返还,可能先记在"预付账款"科目里。
为什么这样记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八条,企业预付的押金和保证金属于预付费用。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六十一条明确,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暂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比如押金、保证金等。比如某制造公司前年2月存入50万元保函保证金,银行要求去年2月返还,这时会计分录是借:其他应付款-银行保证金 50万,贷:银行存款 50万。如果保函保证金随货款同步支付,比如每季度支付10万,则先记预付账款,待收到货物后再转为应付账款。但要注意,如果保证金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可能需要调整科目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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