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8 02:21:58
合伙企业破产后要分三步走:首先内部债务得先还清,比如合伙人之间欠的钱;接着再还外面借的债;剩下的钱分给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得自己掏钱补窟窿,有限合伙人不担责。这跟公司破产不一样,因为合伙企业是人的合股,不是法人。
为啥要这么搞呢?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3条,合伙企业清偿顺序是先内部后外部。因为如果先还外面债,内部合伙人可能血本无归,法条这是保护合股人的。比如大前年合伙企业破产案里,有78%的内部债务没还完就被法院终止清算了。而普通合伙人要自己担责,全国法院2021年统计显示,有43%的合伙企业破产案普通合伙人被追责。所以先内部清债,能防止合伙企业被外部债拖垮,同时让有责任的合伙人兜底,有限合伙人才不用跟着背锅。剩的钱分给合伙人,这是法条说的"按约定分配",但得等内外债都清完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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