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8 02:22:25
员工发生扣款,会计要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当月发生,当月就做分录;另一种是次月才处理。比如社保个人部分、迟到罚款、个税预扣这些,会计都要记到"其他应付款"或"应交税费"科目里。比如公司每月从工资里扣社保,个人交5%到应交税费-社保费,剩下部分公司交到应交税费-企业部分。迟到扣款直接记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个税预扣就记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次月发工资时,把之前记的扣款科目金额转成银行存款减少。
为什么这么记呢?因为会计有"权责发生制"原则,扣款和工资同属当期费用,必须当时确认。比如某员工3月工资1万,社保个人交500元,会计3月就要记500到应交税费-社保费,不能等到4月发工资才记。再比如4月工资里扣了3月个税300元,会计4月就要记300到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这样每月账目才清楚。根据前年社保缴费比例,个人部分5%-12%,个税起征点5000元,假设工资1万,社保500元,个税(10000-5000)×3%300元,合计扣款800元。会计分录就是: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贷:银行存款 9200,应交税费-社保费 500,应交税费-个税 300。这样处理既符合税法规定,又保证每月费用准确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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